一纸痴昧,与尔情长。

【忘羡】云梦山的夷陵老兔找到媳妇儿了吗?

@小温侯 太太画作灵感产物,画的真是太可爱了

*ooc  ooc  ooc

*不要在意山上会有海豹这种细节




魏无羡在山里发现了一只兔子!


这是他住到云梦山这么久以来,第一次见到除了他以外的兔子,魏无羡不由得欣喜若狂,两只耳朵也兴奋地晃来晃去。


魏无羡是一只毛色纯黑,耳朵上系着红绳的野兔,小时候被江枫眠---一只温文尔雅的狸花猫,叼着后脖颈带到了这里。


魏无羡从小就想找只母兔子作伴,可惜这山里就只有他一只兔子,成年后搬出了江家的猫窝自己打了个洞,要不是今天睡过了头,还遇不到这种好事。


那只兔子浑身雪白,毛茸茸的一团,正闭着眼睛睡觉,魏无羡抬起前脚立起身,远远的看着,心想这只小母兔长得真是好看。


确认对方睡得死死的,魏无羡三两步蹦到那只兔子身边,鼻头微动,心想,这只兔子不但长得好看,身上也怪香的,等它醒了就问问她愿不愿意给自己做老婆,虽然他长得不够强壮,既没有明玦熊高大魁梧的身材,也没有狐狸瑶的尖牙,但它会挖洞又会找吃的,是这十里八村最靓的公兔,这小母兔一定不会嫌弃的。

魏无羡没追求过母兔,但他觉得,如果把他能找来的最好的东西给对方,就能俘获对方的芳心了吧。


对他而言,最好的东西就是最好吃的草---天子笑啊!


魏无羡立马赶到大湖边,收集没被晒过的新鲜天子笑,豹怀桑咕嘟咕嘟地从水里冒出圆滚滚的头来:“魏兄!你又来摘草啊。”


魏无羡道:“是啊怀桑兄,对了,你能不能帮我一起摘,我要带给我媳妇儿。”


豹怀桑游到他身边:“魏兄你何时有媳妇儿啦?这山上不是只有你一只兔吗?”


魏无羡道:“不知道,大概是别的山上跑来的吧。我得快点回去,她醒来肯定会饿的。”


魏无羡单身多年终于有了着落,豹怀桑也替他高兴,跟魏无羡一起采了不少天子笑,小草堆作一堆,背在魏无羡背上跟小山似的。


“我走啦,怀桑兄!”


豹怀桑目送那只黑兔子蹦哒远去,用脚蹼拍拍肚皮“魏兄可真是个多情兔啊。”




狼忘机是狼群里第二批出生的幼崽,和他的哥哥一样都是独胎,他们的父亲是纯种冰原狼,而母亲却是只萨摩耶,老狼蓝启仁不同意他和母亲多待,说是会慢慢忘记狼性,就跟他大哥萨摩臣一样。


他大哥的确一点狼样都没有,不但没有狼的阴狠,也没有狼的高冷,反而见谁都笑嘻嘻的,做了“新狼王”后,每日和狐狸瑶待在一起,金鳞山上的人总以为他是只百年难得一见的白狐。


不过他狼的捕猎技巧没有忘,所以跟明玦熊一起捕猎时,又被当作战力威猛的北极熊。


萨摩臣第一次带他出狼窝,兄弟俩就走散了,他还是只幼狼,没出过远门,又不认得路,在附近找了两圈后,果断决定在原地等他的兄长自己过来找他,但等的太久,他不小心睡着了。


等他睡醒时,竟然看到身边冒出一只黑不溜秋的短尾巴怪物!


狼忘机如临大敌,警戒地“汪呜”了一声。


黑不溜秋的毛团听到动静,竖起了两个奇长无比的大耳朵,慢慢转过身来,接着,用一双通红水亮的大眼睛看着他。


那一刻,狼忘机心道,这可爱的小东西是什么。


魏无羡见他的“媳妇儿”醒了,将方才找来的新鲜天子笑往狼忘机身旁推了推:“这个脆脆的,可好吃了,你尝尝?”


狼忘机看着地上绿油油的叶子,一点食欲都没有,他想吃肉,正巧面前这个肉球好像挺肥的……


狼忘机沉声道:“你是谁?”


对啊,这山上的人都知道他夷陵老兔魏无羡,可他媳妇儿是从别的山上跑来的,自然不认识他。


“我叫魏无羡,人称夷陵老兔,你呢?”


原来是只兔子啊……狼忘机想起来,家里的狼好像很喜欢兔子,曾告诉过他,兔子的肉又香又嫩。


“我叫蓝湛。”


“你也姓蓝?隔壁山二王也姓蓝,那蓝湛,你也是兔子吗?”


狼忘机本能的觉得,不能告诉面前这个小东西他是什么,不然一定会吓到他的。


“是。”


面前这个黑色圆球好像对他的回答很满意,高兴的在原地蹦了两圈,然后猛的一头撞进他怀里。


“那蓝湛,你能不能给我做媳妇儿呀? !  !  !”




第二日,黑兔子跑到山上,找到那个住了好几年的狸花猫窝。


江澄正舔着毛,听到魏无羡的声音,飞速地从窝里爬了出来,脖子上的紫铃铛发出欢快的碰撞声。


魏无羡蹲在他面前,有点不好意思道:“江澄,我有老婆啦  !  两只兔得打个新的洞,以后就去别的地方住了。” 


江澄正舔着自己的爪子,准备洗今天第十次脸,闻言瞳孔放大了一圈:“你说什么呢?这山上哪里有母兔子喵?” 


魏无羡道: “我媳妇儿是从别的山上跑过来的,她还饿着呢,我得回去看着她,不聊啦,她一只兔该害怕啦!”


魏无羡抖着耳朵,一蹦一蹦的跑远了,显然很高兴的样子。


既然魏无羡已经成家了,江澄作为魏无羡最好的朋友,当然是要去道喜的,另外,他也想去看看这只被魏无羡追到的小母兔长啥样。


过了几天,江澄就带着打包好的小鱼干,脚步轻盈的往魏无羡的新兔洞走去。


江澄作为这个山坡预定的下一任猫头,自然比魏无羡见过更多动物,他一眼看出狼忘机根本不是兔子,但究竟是个什么动物,他还辩不出来。


“魏无羡,我看他不像兔子,倒是和隔壁山上那只萨摩臣挺像的喵。”


隔壁山头有三个山大王,大王明玦熊,二王萨摩臣,三王狐狸瑶,江澄说的就是这二王了。


萨摩臣也是一身雪白,远看和蓝湛的确有些神似。


“才不是,我记得萨摩臣是吃肉的,我媳妇儿吃素,而且萨摩臣眼睛是深色的,我媳妇儿眼睛是浅色的,他肯定不是萨摩耶,就是兔子。”


“你见哪只兔子有那么长尾巴喵?”


魏无羡说不出话了,他看着自己短短的小尾巴决定去问个明白。



“蓝湛,江澄说你不是兔子,你是不是骗我的?”


狼忘机正吃着魏无羡带回来的小鱼干,闻言,解释道:“兔子都是这样的,等发情了尾巴就掉了。”


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”魏无羡立马反应过来,他小时候记忆不多,不记得自己原来是不是长尾巴了,原来二王萨摩臣也是兔子啊!他以为这附近只有他一只兔子呢!不过萨摩臣的尾巴没有掉,是因为他还没有发情吗,他记得萨摩臣体格比他大了好多倍,难道是兔子品种不一样?


“蓝湛,你什么时候发情呀?”


蓝湛道:“怎么了?”


魏无羡有点不好意思:“你不知道吗?如果母兔子发情了公兔子也会跟着发情的,我发情的时候脾气会有点暴躁,所以要提前准备一下,不然到时候伤到你,会影响我们生小兔兔哒!”


狼忘机不以为意:“哦,我到时候告诉你。”



狼忘机给魏无羡做媳妇儿已经快一个月了,他每天趁魏无羡外出吃草时,偷跑出来逮些鸟雀松鼠先填饱肚子,然后再味同嚼蜡地吃魏无羡带回来的那些草根树皮。


一狼一兔竟这样相安无事的生活着。


幼狼长势飞快,几乎一天一个样,他的体格也越来越大,魏无羡挖的洞逐渐装不下他,后来他挖了一个对魏无羡来说巨大无比的洞,魏无羡晚上睡觉时冻的哆哆嗦嗦的,狼忘机发现后便用尾巴卷着魏无羡将他抱到自己怀里睡。


狼忘机不明白,为什么家里的狼会想要吃兔子呢?明明有别的动物可以选择,兔子多可爱呀,光是看魏无羡用那张小小的三瓣嘴啃东西,他都能看一天。




狼忘机最近发现,魏无羡在山洞周围留下了越来越多的气味,食欲也下降了不少,他摘的天子笑都不吃了,整个兔蔫儿蔫儿的。


狼忘机用鼻子拱拱他,“你怎么了。”


魏无羡有点暴躁,“我发情了,蓝湛,你先别碰我。”


他不知道公兔子自己也会发情,在魏无羡身上嗅嗅,果然嗅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味道,闻着这味道,狼忘机感觉自己身上也怪怪的。


魏无羡正打算告诉狼忘机,要不咱俩试试生兔兔吧!谁知蓝湛突然叼着他把他往地上一翻,前脚踩着他的背让他不能动弹,然后在他身上“一动一动”?


“蓝湛,你干什么呢?这是公兔子做的!你给我下来!”


魏无羡对蓝湛的骑跨行为表示十分不满,这严重的挑衅了他的雄性尊严!


魏无羡嘴里发出威胁的喷气声。


但显然狼忘机没把这微不可闻的威胁声放在眼里,他继续一边舔舐着魏无羡身上的毛,一边在魏无羡身上蹭来蹭去。



姑苏狼群走失的小狼终于被找了回来,据说是在云梦山上的山洞里找见的,萨摩臣因为弄丢了弟弟,被蓝启仁好一通教训,罚他近日都不能去金鳞山找狐狸。


江澄在山洞外道:“魏无羡,你打算一辈子不出来了吗? ! 没被狼吃了是你走运,别伤心了喵。”


魏无羡耳朵耷拉着,用两只前爪捂着脸:“我没脸见猫 ! 我身上都是怪味道!”


江澄道:“什么怪味道?!”


半晌,魏无羡慢慢从洞里蹦出来,江澄马上往后跳了几步,远远道:“好重的狼味 ! 魏无羡,你别是被公狼给标记了吧喵!?”


雄性会在自己的配偶身上留下属于自己的气味,好让别的雄性不敢靠近,越是厉害的雄性留下的味道也越浓烈,魏无羡也是最近才发现,身边的小动物都不敢靠近他,连他每月例行去揍旁边金鳞山上的孔雀时。


金孔雀都飞的老远“魏无羡,你身上什么味道?!有配偶就别在我们山上晃悠,狐狸都被你熏死了!”


蓝湛骗了他,他不是兔子,甚至连母的都不是,跟他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的“媳妇儿”竟然是隔壁姑苏狼群的冰原狼!


魏无羡没法不伤心,但更令他伤心的是,有了这身味道,他再也没办法去追别的母兔子了,谁都知道他被雄性标记了,可能他一辈子就要一只兔了。


豹怀桑在水里呼吸,对他身上的气味没那么敏感,了解了前因后果后道:“魏兄,你怎么不去找他呢,既然你把他当媳妇儿,他又标记了你,你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呀,难道你不喜欢他?”


魏无羡黑脸一红,道:“喜欢。”




于是魏无羡就离开了他从小生活的云梦山,跋山涉水找到了姑苏狼群,彼时萨摩臣正趴在云深不知处的山头,以“狼王”的姿态巡视着他的领土。


一只黑兔子道:“蓝大哥,蓝湛在家吗?”


萨摩臣道:“在冷泉呢,你进去找他吧。”


魏无羡看了看摇耳朵笑嘻嘻的萨摩臣,心道,吼,你们蓝家人果然也是兔子,哪有狼是这样的,见他都不吃他。


萨摩臣心想,看来这只就是忘机说的那只“兄长,我想带一只兔回云深不知处,带回去,藏起来。”的魏无羡了。忘机正在受罚,见到他来应该会很开心吧!



蓝启仁气的掉毛。


他还在为狼忘机前几日跟他说,想娶一只兔子而生气,罚狼忘机去冷泉思过,这兔子竟自己找上门来了,一只兔子闯进狼穴,不但不害怕,身上竟还带着狼忘机的味道,让别的狼都不敢靠近他! 真是岂有此理!


狼忘机是他的得意门狼 ,心中新狼王的不二人选,一个月的时间,究竟是经历了什么,让狼忘机从嗜血成性的优秀狼崽,变成了和天敌恩恩爱爱的傻狗!


一个个,不争气啊不争气 ,上辈子真是欠姑苏狼群的! 蓝启仁心道。


魏无羡四肢摊开舒舒服服地趴在狼忘机身上,任狼忘机带他在云深不知处转悠。


“蓝湛,你是什么时候看上我了?” 


狼忘机道:“大概是第一次见你的时候。” 


“第一次见我的时候?”


狼忘机耳尖通红,呜呜道。


“嗯,想带回来做媳妇儿。”



-----END------

附上一段 汪国真的小诗~


如果不曾相逢

也许 心绪永远不会沉重

如果真的失之交臂

恐怕一生也不得轻松


一个眼神

便足以让心海 掠过飓风

在贫瘠的土地上

更深地懂得风景

一次远行

便足以憔悴了一颗 羸弱的心

每望一眼秋水微澜

便恨不得 泪水盈盈


死怎能不 从容不迫

爱又怎能 无动于衷

只要彼此爱过一次

就是无憾的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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